kaiyun网页登录入口 开云在线陈女士产后因心情抑郁,计划学习瑜伽调节情绪。她在某平台看到一则丹阳市某瑜伽馆的广告后产生兴趣并前往体验课程。体验课结束后,陈女士被工作人员以“学成后可兼职担任瑜伽老师”吸引,支付了13800元课程费瑜伽馆再次以“需要顶级课程才能完成老师认证”为由,向陈女士推销近10万元的课程。尽管陈女士多次表示无力支付,工作人员仍引导她通过“借呗”以及向瑜伽馆总部申请贷款等方式凑齐费用。陈女士累计支付近17万元后,发现课程质量差、内容与宣传不符,且因身体难以承受,上了8天后提出退课。
瑜伽馆起初表示,按原价扣除已上课时及未上课时仅退40%,总计退款不足3万元。陈女士遂向丹阳市司法局与丹阳市融媒体中心联办的《调解1线》节目组求助。调解员依据2025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消因身体健康等原因致合同履行不公的,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退款应兼顾双方利益。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瑜伽馆扣除实际上课费及手续费共2.1万元,余款全部退还,目前已到账。
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务必保持理性,认清自身需求,避免被营销话术诱导;涉及大额消费,应主动与家人商量,减少冲动消费风险;同时,注意保留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权益受损时及时维权。